实际上,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是没有将安全工作分析透,定位好,配置的人员管理能力不足以支撑管理工作,赋予的管理资源不足以组织管理对象,时间被基于检查和应对的繁琐环节上绑架,情绪被事故事件和责任透支,个体没有成就感,群体性抑郁。
自古评论出人才,千古佳句随口来。在网络上阅读完文章后,我总喜欢留意文后的评论,看大家思维火花的碰撞。比如《做安全的您,心累吗?》一文后,“yang.c.m”老师的留言,就激起了笔者无限的思考。
01 没有将安全工作分析透、定位好
目前存在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面临团队人手不足、一把手支持不足以及对重大隐患迟迟不整改的问题,造成一些安全管理人员被逼离职。这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缺乏清晰的目标和定位有关,部分地方的监管部门也是如此。
虽然安全管理人员知道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也影响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形象声誉以及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发展,但在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看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仅仅是为了满足《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没有更深入的考虑,没有将安全工作分析透、定位好。
02 配置的人员能力不足以支撑管理工作
安全工作本身就需要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但不少企业却以“只要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我就符合法规要求”为原则,通过降低对岗位人员任职条件的手段,以较低的薪资招聘“背锅侠”,这就导致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与岗位实际需求、企业实际风险不匹配的现象出现。
遗憾的是在地方政府部门的众多检查行动中,鲜有关注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是否能够以应对企业的风险,支撑企业的安全发展,而更多地是一些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隐患。因此,从某个层面而言,地方监管部门是未能够把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监管关的。
要知道,企业只会做政府部门“严打”的事情。
03 赋予的管理资源不足以组织管理对象
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交流群中,常常感叹自己没有安全考核的权利、没有安全活动资金,导致安全工作推进难、隐患排查治理难、安全活动奖励难,追根溯源依然还是主要负责人所赋予的管理资源不足。对此问题:
一是,安全管理人员真有必要学会“向上管理”,要通过展现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解释,向主要负责人传达资源投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若是无效,请考虑离开。
二是,政府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企业安全管理资源的配置情况,例如核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了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活动奖励资金等。
04 时间用来应对“监管创新”和“安全检查”
在人人都强调闭环管理的时代,政府的安全文件发布后,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都需要经历学习、传达、落实、自查、上报和迎接专项检查等五个阶段,这些都是需要花费时间去开展的工作,因而对于一些人手不足的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种考验。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在于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这一点我们绝对不能否认。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更重要的是把平常的安全检查做实做细,而非待到“一厂出事,万厂受教育”的时候,才开展大规模的安全检查。
05 情绪被事故事件和责任透支
每当笔者看到新闻报道的生产安全事故时,除了关注后果、关注救援、关注事故原因外,除了开展事故类别自查外,也更专注这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他们在过往的工作中履责了吗?发生事故后是不是及时参与处置?平常的留痕工作做的怎么样?会不会被追责?
此刻,我们的情绪便被事故及相关的责任透支,因为我们担心自己成为新闻中“事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
06 个体没有成就感、群体性抑郁
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事故和减少风险,且许多工作往往是背后进行的,其努力和决策并不能被大多数人察觉。
虽然他们的工作对于组织的整体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但这种影响往往是隐形的,不易被量化或展示出来,其价值和影响通常只在发生事故时才被重视,而在事故未发生时,安全管理人员的贡献可能很容易被忽视或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诸多个企业的个体,汇聚到了一起,演变成了整个群体出现抑郁的状态。
那些交流群中的“苦水”,就是安全管理人“群体抑郁”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