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指的那些人?企业老板实际控制人无法回避的责任!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谁才是一个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有非常明确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职责,然而在不少企业或者组织,对此要求却是一笔糊涂账。糊涂账的根源是到目前为止,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重视,而且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概念已经混乱,在执法监督中可以任意认定“第一责任人”,或帮助企业去找“第一责任人”,企业存在明显的“第一责任人”不清的现象。有的企业主为了逃避责任,专门设置“背锅侠”岗位。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界定需要进行一次再明确,真正意义上把安全责任进行有效落地和堵住漏洞,迫在眉睫!所以必须明确法定的“第一责任人”是谁,不能有多人来承担企业主要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作为一个组织单位,谁是一把手谁要对安全生产负责,谁是实际控制人谁就是第一负责人,企业内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第一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第一责任人非法律术语,但适用于各种合同;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所以,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负责人意思应该大致相同;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那么在出现事故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避免“隐名持股人”逃避法律责任,规定了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以被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
综合以上法规,请业内企业老总们必须清楚,您若是企业主,那么您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无法逃避,无法推脱,也别想着可以设置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分管副总就可以成为您的挡箭牌。所以我们在面对安全生产工作时,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有半点松懈麻痹的思想;在面对安全与生产矛盾的时候,要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的位置,不容商量;在安全投入的考量时,请务必尽快同意并督促落实,不要等出了事故说后悔,进了班房再哭天抹泪!
第二: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谁?——每个参与生产者,都是“避不开”的责任人
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不是一个部门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安全生产涉及部门单位多、责任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万无一失”,都有可能导致“一失万无”,必须通盘布局,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有“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以后追责的第一人一定是“第一负责人”。谁负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第一责任人”单纯的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吗?或许,每个参与生产者,在工作的某个环节,所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你就是“第一责任人”。
2021年9月1日,第三次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生效,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明确到了企业负责人的七大职责里面。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当好第一责任人”,归根结底,从公司主要责任人,依次至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各个部门的责任分解执行落实,实现全员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尽职履责的根本所在。这就需要我们业内老板们注意做好安全管理的法规宣传、组织建设、危险源识别、制度建设、运行管控、应急处置、安全文化引领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我们每一名从业人员要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一个连自身安全都保障不了的员工不是一个好员工,一个连自己班组安全都管不好的班组长不是一个合格的班组长,一个连车间安全都保证不了的主任是一个不称职的车间主任,要把安全业绩与各项提拔晋级加薪结合起来,工资薪水里面要把安全与否计入和挂起钩来,真正意义上实现人人身上有指标!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旧有思维理念和制度体系冲击最大的变化之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的来临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合规管理将产生重大变革。所以,每个参与生产者,都是“避不开”的责任人。
第三:企业第一责任人怎么才能尽职履责?——尽职履责才能合理避责!
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具体要做哪些工作?笔者通过盘点新《安全生产法》生效后受到处罚的安全生产责任案例,总结的主要负责人履责清单要点有十个方面:
(1)明确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罚标准;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安全生产的投入;
(5)安排和督促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
(6)应急响应与准备,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事故事件与不符合的统计与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8)落实推动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应急预案的编、评、审、练工作;
(10)对职工负责、对股东负责、对社会负责;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四:员工如何践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员工安全意识存在偏差,有漏洞和盲区是在大部分安全事故责任倒查中都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何让员工积极履行安全责任呢?一个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诚然是一种明确安全责任、促使人人参与安全、安全人人关心的有效途径,但这也只是一味地使用考核的方式让员工去履行,不免显得“单调”。这里结合自己在安全岗位的经验和参加公司开展向杜邦学安全的启发,分享几点如何让员工积极履行安全责任的一点看法。
一是要让领导者带头履行安全职责。浙江耀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结了领导的“七个带头”,是非常好的措施。即:带头学法规、带头搞检查、带头做演练、带头抓违章、带头除隐患、带头促整改、带头断舍离(现场5S管控),真正落实履行安全责任,通过身体力行全面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突破。
二是明确员工岗位具体的安全职责。人人有责经常等于是别人的责任,别人的责任就与我无并,所以一定要明确员工具体的岗位安全责任。发动全员参与职责的制订或修改,这样更能容易让员工愿意去执行。
三是让员工深刻理解岗位安全责任。如:开展培训、主题班会、安全法规学习、角色互换、安全预想、事故预想、事故案例分析等。当员工真正地理解了安全职责,执行度会更高一点。
四是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按照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模式,把企业的所有区域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消灭失控漏管的真空地带,同时也是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区域负责。
五是让员工养成报告安全隐患的习惯。一线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沟通汇报,把这条写进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如果一个员工没有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很显然,他完成不了自己的岗位安全责任的。
六是营造良好的团队文化氛围,人是从众的,这就是文化塑造人的道理所在。在企业里建设责任文化,形成人人都是各自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就是部门安全负责人。不推诿、不扯皮,在团队文化氛围安全激励是一种很好的办法,如:安全奖惩、安全标兵评选,奖励员工家属,给荣誉、树标杆,让其分享经验等,尽量新颖一点,按其个人需要、物质与精神相结合。负激励就是考核、惩罚。惩罚也不一定就是要罚款、扣钱,可以让其抄写安全责任制、接受安全再教育、非工作时间无偿参与安全活动等等。
安全工作事关企业发展,社会的安宁,非常重要,不容有失,同时这项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故,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每个组织都重视起来,每个环节都安全起来,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实现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才不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