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

一、定义

受限空间内作业指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要求

1、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1.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清洗和置换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1氧含量18-21%。

2.2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2.3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3、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3.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3.2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3不准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定时监测

4.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受限空间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应在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

4.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4.3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采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4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受限空间,不准滞留其内。

4.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照明和防护措施

5.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1.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绝式防毒面具。

5.1.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5.1.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5.2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

5.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6、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6.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6.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栓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6.3受限空间内作业时,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6.4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7、监护

7.1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7.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7.3险情重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联系。

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7.5受限空间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受限空间内实施抢救。


三、《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管理

1、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

2、《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3、在受限空间内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票证。

4、《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5、受限空间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6、受限空间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误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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