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执行易制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到位,特制定如下规定:
1、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应政治可靠,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及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2、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具有熟悉操作剧毒品的一般常识。仓库内要保持清理卫生。
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必须设置独立储存专用仓库。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良好。库房内必须设置防盗报警装置。防盗、报警系统的技术、设施,必须保持有效、牢固、可靠,定期检查。
4、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五双管理制度”,(即双方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凡到仓库提取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持有效领料单,交由保管员(双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然后保管员(双人)按规程提取易制毒化学品出库。安管员负责入、出库的监督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仓库记录,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须建立二套账本,一套由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管理,另一套由生产安环部管理,对进出库易制毒化学品须凭进出仓库的有效发票、领料单作为记账凭证,每日须进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专用仓库的进出库房门,必须配备两把锁。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两人各持一把锁匙。凡进入仓库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方可开启、关闭仓库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锁匙,随身携带。
易制毒化学品从供应商送至公司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派二名人员押送。
易制毒化学品从专用仓库送至使用场所,全过程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人员,由保管员和安管员负责运送及保卫,易制毒化学品运送过程中存放在铁盒内并密码上锁。